[有獎徵答]110年「租稅問答GO」網路有獎徵答-地價稅篇
活動期間:110年10月25日起至12月2日止。
◆活動方式:請先閱讀注意事項後,點選最下方「進入有獎徵答」,進入租稅圖片瀏覽後(圖片內有答案喔!)即可進入答題,全部答對後留下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抽獎。
◆獎項及名額:200元超商電子購物金, 100名(以手機簡訊方式發送)。
※歡迎加入本處facebook粉絲團「高雄市財政局稅捐處-稅稅戀 財政點」即可獲得最新稅務消息及活動好康。
◆注意事項:
1.本處員工不得參與本活動。
2.每人限參加乙次,若期間有冒用他人身分、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或不符合常理規範者,本處將自動取消其資格不再另行通知。
3.預於110年12月15日前抽出得獎者,得獎名單公布於本處網站(首頁/主題專區/租稅宣導專區/有獎徵答) 及臉書粉絲團。
4.獎項以手機簡訊方式發送至得獎者所填寫之手機號碼,請得獎者留意手機號碼正確性,若提供之資料不完整或不正確,致無法發送者,不再另行補發。若有票券簡訊等發送相關問題,請於得獎名單公布後30日內向本處提出,逾時不受理。
5.本處保有修改活動內容及辦法之權利,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,本處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或修改本活動。
6.參加本活動所留下的個人基本資料,僅作為本活動使用,本處不保留該資料,並於抽獎活動結束後,即從網站主機移除。
◆個資聲明
為配合政府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(以下簡稱:個資法)的實施,請詳閱高雄市稅捐稽徵處(以下簡稱:本處)依個資法第8條規定所為以下「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」:
1.機關名稱:高雄市稅捐稽徵處。
2.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:舉辦「租稅問答GO-地價稅篇」抽獎活動,向民眾蒐集資料,作為獎項發送之用。
3.個人資料之來源:直接取得。
4.個人資料之類別:辨識個人者,包含參加者姓名及手機號碼。
5.個人資料利用:
■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活動期間及後續獎項發送處理期間。
■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台灣地區(包括澎湖、金門及馬祖等地區)或電話、行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。
■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:本處。
■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:以電子郵件、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。
6.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: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,本處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。